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江大校〔2016〕127号)和《江苏大学修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江大校〔2018〕197号)相关规定,为统筹安排学校公用房和公共基础设施修缮改造计划,增强修缮改造工作的计划性,现就2021年度江苏大学公用房和公共基础设施修缮改造计划编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1年修缮改造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确保计划编报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未列入2021年学校公用房和公共基础设施修缮改造计划的项目,学校原则上不予实施。
二、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各单位本次编报的项目中,学校仅承担公共部分的修缮改造项目经费,各单位内部调整改造项目的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三、各单位在编报修缮改造项目计划时,要说明修缮改造项目的立项依据、设计方案及经费概算。各单位的修缮改造项目计划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基本建设处。
四、各单位编报的修缮改造项目计划由基本建设处汇总、经有关专家论证、报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确定。
五、修缮改造计划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下达的计划、国家有关政策、学校事业计划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时,基本建设处将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报学校研究确定。
六、请各单位于 2020年11月30日前将《江苏大学修缮改造项目计划申请表》将书面(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一式两份)和电子材料报基本建设处。联系人:计划科李富强,电话:88780069,邮箱jjc@ujs.edu。
附件:江苏大学修缮改造项目计划申请表
基本建设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