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编号:第[ ]号
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大学基建处工程变更批办单
申办单位
变更内容、估算
变更理由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部门意见
注:1.申办单位为施工单位,变更内容、估算由施工单位提供;
2.变更理由由项目负责人或驻现场代表填写,初审意见由相关科室填写;
3.部门意见由处内分管副处长、处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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